为解决前述问题,笔者在对与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进行整理的基础上,梳理了“关于特种设备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必须知道的几个问题”,下文以问答的形式与大家分享。
一、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最新适用的常用的特种设备法律、法规、规范有哪些?
(4) 《质检总局关于修订<特种设备目录>的公告》(2014年第114号)
(5)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41号)
(6)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2023年4月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4号公布自2023年5月5日起施行)
(7)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17)
(8)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TSGZ6001-2019)
(9) 《锅炉安全技术规程》(TSG11-2020)
(10)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21-2016)
(11) 《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R0005—2011)
(12) 《气瓶安全技术规程》(TSG23—2021)
(13) 《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TSGD0001-2009)
(14)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工业管道》(TSGD7005-2018)
(15) 《压力管道监督检验规则》(TSGD7006—2020)
(16) 《电梯自行检测规则》(TSGT7008-2023)
(17)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TSGT7001-2023)
(18) 《起重机械安全技术规程》(TSG51-2023)
(19)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规程》(TSG81—2022)
(20) 《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ZF001-2006)
(21) 《爆破片装置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ZF003-2011)
二、《起重机械安全技术规程》(TSG51—2023)何时生效,同时废止的规范有哪些?
(4) 《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规则》(TSGQ7016—2016,含第1号修改单);
(5) 《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明确起重机械有关名词术语含义的通知》(特设局函[2020]47号)。
三、近几年来,作废的安全技术规范有哪些?
4) 《超高压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R0002-2005);
5)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R7001-2013);
6) 《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TSGR5002-2013);
《压力容器监督检验规则》(TSR7004-2013)。
4) 《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管理规则》(TSGD5001—2009);
5) 《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TSGR5002—2013);
《锅炉使用管理规则》(TSGG5004—2014)。
4) 《燃油(气)燃烧器型式试验规则》(TSGZB002—2008);
5) 《锅炉化学清洗规则》(TSGG5003—2008);
6) 《锅炉水(介)质处理监督管理规则》(TSGG5001—2010);
7) 《锅炉水(介)质处理检验规则》(TSGG5002—2010);
8) 《锅炉监督检验规则》(TSGG7001—2015);
《锅炉定期检验规则》(TSGG7002—2015)。
4)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人员考核大纲(试行)》(2013年2月7日,国质检特函〔2013〕84号附件3);
5) 《锅炉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考核大纲》(TSGG6001—2009,2009年12月29日质检总局颁布);
6) 《锅炉水处理作业人员考核大纲》(TSGG6003—2008,2008年2月21日质检总局颁布);
7) 《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考核大纲》(TSGR6001—2011,2011年5月10日质检总局颁布);
8) 《医用氧舱维护管理人员考核大纲》(TSGR6002—2006,2006年4月19日质检总局颁布);
9) 《气瓶充装人员考核大纲》(TSGR6004—2006,2006年4月19日质检总局颁布);
10)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考核大纲》(TSGT6001—2007,2007年8月8日质检总局颁布);
11)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考核大纲》(国质检特〔2013〕680号,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12) 《客运索道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考核大纲》(TSGS6001—2008,2008年2月21日质检总局颁布);
13) 《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考核大纲》(TSGY6001—2008,2008年2月21日质检总局颁布);
14) 《安全阀维修人员考核大纲》(TSGZF002—2005,2005年11月8日质检总局颁布);
15)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带压密封作业人员考核大纲》(TSGR6003—2006,2006年4月19日质检总局颁布);
16) 《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考核大纲》(TSGD6001—2006,2006年4月19日质检总局颁布)。
四、特种设备类别、品种的具体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五、最新、有效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要求的法规是哪些?
六、使用单位需要了解的最新、有效的特种设备制造资质要求的法规是哪些?
依据上述法律、法规,41号文规定了《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目录》,并明确了制造许可参数级别。笔者特别提醒的是,下述设备类别(品种)的特种设备需要取得生产许可:安全阀、紧急切断阀、压力管道管子(无缝钢管、焊接钢管、非金属材料管)、压力管道阀门(金属阀门)、压力管道管件(无缝管件、有缝管件、锻制管件、聚乙烯管件)、补偿器(金属波纹膨胀节)、法兰(钢制锻造法兰)、需要制造许可的元件组合装置。其中“需要制造许可的元件组合装置”包括:燃气调压装置、减温减压装置、流量计(壳体)、锅炉范围内管道和长输油气管道使用的工厂化预制管段。
七、对安全阀校验机构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法规要求是哪些?
依据上述法律、法规,41号文具体发布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项目》,其中包括对“特种设备检测机构(安全阀校验)”的要求,具体规定为“总局授权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实施的子项目”。